教师队伍建设的历史性成就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师工作,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教师的专业地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不断提高,建成了一支数量基本充足、结构日趋合理、素质不断提高的教师队伍,有力地支撑起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成为新时代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依靠力量。
教师队伍建设伴随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稳步推进
新中国成立时,我国教育事业极其落后,全国8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仅20%左右,初中入学率仅6%,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所占比例极低。在改造旧式教育和向社会主义教育转变的历史阶段,国家确立了“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提出了普及初等教育和重点发展高等教育的目标,大批小学、工农速成中学以及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中等专业学校与高等专业学院等新型学校迅速建立,组织和培养师资成为党和政府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
1949年至1977年,我国教师工作的重点是改造教师队伍、探索师资培养模式。
新中国成立初期乃至此后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对教师的学历标准和资质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数量优先、城乡非均衡化发展成为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基本取向。1951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提出“为培养百万人民教师而努力”的奋斗目标。正规师范教育与大量短期训练“两条腿”走路,成为解决师资短缺问题的基本途径。
基础教育师资补充采用公办与民办教师并举的方式,正规师资优先满足城市发展需要,乡村地区则通过招收大量没有师范教育经历的民办教师来补充。到20世纪70年代末,民办教师成为乡村学校教师的主体,1977年民办教师占到全国农村小学教师的73%。
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各级师资为重点,在20世纪50年代初到60年代中期得到快速发展,对专任教师需求大幅度增加。1965年,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分别达到5.52万人和13.81万人,分别比1949年增长了2.54倍和7.58倍。
1978年至2000年,规范教师队伍是党和国家教师工作的重点。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使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方针。党和国家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教师定位为专业人员,设立教师节,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人才筑基工程。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采取特定的措施提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下决心,采取重大政策和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大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使教师成为最受人尊重的职业。同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法律上确立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质和资格条件、地位和待遇,1995年《教师资格条例》和2000年《〈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持续跟进,教师队伍建设由此正式走上法治化道路,初步形成比较齐全的制度性框架体系。
各级各类教育的加快发展,对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始终有较高需求。
为实现到20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创建中小学在职教师进修体系,大力发展中等和高等师范教育,正规教师数量逐渐增长,使基础教育师资补充方式向中等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转变。2000年,全国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6.9%、87%和68.4%,基本上改变了农村基础教育民办和公办教师并存的状况。
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术师资主要通过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有关高校及研究机构培养、培训。
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和重点建设如“211工程”同步推进,高校教师实行聘任制,职称评定兼顾重视学术水平、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和教学工作、技术推广应用的实绩。2000年,全国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31.3%,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比例分别达到9.4%、30.0%。
进入21世纪,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成为教师工作主题。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范教育开始向教师教育转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的教师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教师教育机构办学层次由“中专、专科、本科”旧三级向“专科、本科、研究生”新三级过渡。教师供给从数量至上向质量优先转变,确立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凡进必考”制度,清退不合格代课教师,相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方式由师范毕业生分配走向公开招考与专项并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
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重在提高教师培养层次和优化队伍结构,构建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一体化培养体系,培养和引进“双师型”教师,建设专兼职结合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培养与引进兼顾,在增加专任教师数量的同时,着力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千人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人才项目。
在教师职业定位和社会地位上,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设立教师荣誉称号,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迎来新时代。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以培养培训为重要环节,以优化管理服务为关键支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推进。
新时代,党和国家努力构建覆盖大中小学完整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2018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首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从师德建设、培养培训、管理改革、教师待遇、保障措施等方面系统部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任务。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号召全党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教师队伍建设进入全面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的新阶段。
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基
70年来,教师队伍配置不断优化,日益满足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需要。
我国人口总规模从1949年的5.42亿人增加到13.95亿人,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从1949年的2577万余人增加到2018年的2.76亿人。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迈向普及化。1949年至2018年,教育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同期,全国各级各类教育专任教师数量从93.5万人增加到1672.85万人。到2018年,普通小学专任教师为609.19万人,学历合格率99.97%,生师比16.97∶1;初中专任教师363.90万人,学历合格率99.86%,生师比12.79∶1;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81.26万人,学历合格率98.41%,生师比13.10∶1;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3.35万人,生师比19.10∶1;普通高校专任教师167.28万人,生师比17.56∶1。教师队伍供给能力大幅度增加,结构不断优化,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满足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需求和办学需要,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70年来,教师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全面提升了教师专业化水平。
党和政府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快发展教师教育,普遍推行提前招生、定向招生和公费培养制度,大力推进教师专业化,教师教育体系由一元封闭走向多元开放,师范教育结构实现由“旧三级”向“新三级”转变,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由分离走向一体,教师教育基本实现了从满足数量需求到质量提升的重大转变。
目前,全国共有举办教师教育院校605所,其中高等师范院校199所,举办师范教育的非师范院校406所;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院校144所,其中师范院校60所,非师范院校84所;具有教育博士学位授权院校27所,其中师范大学19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8所。在职高学历教师比例大幅度提高,2018年,全国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59.12%和86.22%,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到9.82%。中职和高职院校共有“双师型”教师45.56万人,占全国职业院校专任教师总数的34.2%。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70年来,教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形成了支撑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框架体系。
党和国家不断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教师专业标准越来越明确,准入门槛越来越高,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支撑体系日益健全,推动教师队伍建设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颁布实施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深化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开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定期注册试点,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将中小学教师纳入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评价评定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效激励了广大教师育人的积极性。2018年,全国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分别达到48.65%、19.31%和27.67%,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分别达到24.94%和43.20%。自2008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全国已有9584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职称。试行校长职级制,一大批学者型、专家型校长迅速成长起来。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向规模较小农村学校倾斜政策;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2019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规模扩大到10万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70年来,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提高,显著增强了教师职业吸引力。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历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都对包括教师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统筹考虑。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均就教师工资水平作出规定,要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2017年,教育行业年平均收入水平在全国十九大行业中排名第七位,教师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明显提升。中央财政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倾斜,2013年至2019年,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提供的工资性补助达到430亿元,累计安排的对实施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方奖补资金达到198.2亿元,每年惠及约127万名乡村教师。积极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城乡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健全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定期评选表彰“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正在形成
坚持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教师是“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具体实践者,肩负着培养一代又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培养的正确方向。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是师德师风,要深入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激发教师崇德、修德、养德、践德的内生动力。
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改革,着力提升教师育人能力和适应需求能力。
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受城镇化进程、人口政策调整、技术变革和教育改革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教师培养工作存在“产能过剩”与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的问题。要适应发展需求,全面振兴教师教育,坚持师范院校的师范主业不动摇,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鼓励有基础的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升教师培养质量。要搭建教师发展平台,强化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国培计划”,促进教师终身学习。要引导教师主动应对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变革,提升信息化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要关注乡村教师培养培训,优先满足老少边穷地区教师补充和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需要。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专业建设,开展“双师型”教师国家级培训,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学参与、产教融合的职教师资培养新体系。要加强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学术休假制度,支持教师海内外访学研修,分级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促进高校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充分激发教师队伍的生机活力。
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是增强教师队伍发展活力的关键。要完善教师准入和选聘机制,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确保教师素质过硬。科学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重点解决结构性缺编和编外聘用教师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制,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的比例,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统一。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区域内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促进师资均衡配置。职业院校完善“固定岗+流动岗”资源配置新机制,支持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高校聘请产业导师到学校任教,健全“双师型”教师资格准入、任用、付酬等制度。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和岗位管理改革,实现职称评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良性流动。坚持引育并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从国内外行业企业、专业组织等吸引优秀人才的力度,培养和造就高层次人才。
强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保障教师权利是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教师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调整教育支出结构,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教师权益,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非专业工作负担,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使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崭新起点,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正在形成。面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这支1600多万人的教师队伍,打造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民族复兴的接续奋斗中砥砺前行,必将汇聚起迈向教育强国新征程的磅礴力量,坚定托起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希望!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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