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今年将全面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空白点”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前印发了《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其中就包括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
国家卫健委扶贫办主任、财政司司长何锦国说,近年来,全国三级医院“一对一”对口帮扶、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举措,已明显提升了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且医疗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全国1435万贫困大病和慢病患者得到了基本救治和健康管理服务;全国贫困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平均自付比例控制在10%左右;94.5%的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得到妥善治疗。
据了解,国家卫健委将把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作为三大主攻方向。措施包括: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全部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等。
乡村医生是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守门人、是健康脱贫工作的主力军。何锦国说,未来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切实解决基层卫生院、卫生室缺少合格医生的问题,让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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